根据学校规定,“拟录取名单确定后,各院(系)向拟录取考生(含推免生)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,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状况。
我院要求学生按照如下时间将材料寄回:
《拟录取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(加盖公章)》(推免生已经提交的请忽略)应于2021年5月20日前寄回;人事档案应于2021年9月1日前寄回。
调档函一般跟通知书一同邮寄,将在7月中下旬。如有学生急需,可下载附件中的调档函扫描件。
定向就业的考生签订定向协议应于5月15日前寄回。其中,少干计划考生签订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》,其他考生签订《哈尔滨工业大学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录取协议书》。
材料寄回地址:
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主楼221 邮编:150001
宋老师:0451- 86413409